所属各党支部:
2020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提出了要求。
我们党历来重视落实党章规定的党员各项权利,1995年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2004年正式颁布《条例》。试行条例和2004年《条例》,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条例》予以修订。
这次修订的《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明确党员权利保障的原则和总体要求,细化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完善保障措施,压实党组织、领导干部的职责任务,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对于充分体现我们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
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充分利用辅导材料、网络资源,帮助党员了解《条例》的内容,理解党员权利义务,增强党员意识,并在实际工作中践行《条例》的各项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在职职工党支部和研究生党支部请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前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培训等形式开展一次集中学习。
2.离退休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抓好《条例》学习。
各党支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过程中的情况(如现场图片)和建议,请及时报党办。
联系人:赵振鲁,89023127,zhaozhenlu@scsio.ac.cn
中共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