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毕业生就业派遣指南
毕业生去向选择如下图,其中就业、升学(详见附件-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计算就业率。
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处理存档事宜;在规定时间内凭就业协议书、毕业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生源地、就业地所在派出所落户;逾期未报到者,按各省政策处理,研究所不再负责调整改派。
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打印就业报到证。
一、签订三方协议
(1)收到有用人指标(能解决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用人单位接收函或录用通知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回执(《就业推荐表》到研究生部领取),本人经慎重考虑,同意到该单位工作,开始进入签约程序。
(2)凭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到研究生部领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书”,签署后研究生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各留存一份)。
(3)毕业生个人签字。需要毕业生准确填写个人相关资料,并签字确认。
(4)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填写单位相关资料并签字盖章,如果本单位无人事权,还需该单位的上级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签字盖章。
(5)研究生部盖章。注意: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视为协议生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否则将视为违约。
二、升学(国内)
国内升学主要为考研读博,此类也需要在就业派遣系统严格录入学校信息。提供调档函,研究生部根据调档函办理档案转接手续。
需注意:如果户口在原籍,可不迁入录取学校;如果户口在所的,升学后户口计划回原籍,请入学前咨询录取学校。
三、出国、出境(升学、工作、博后等)
提交国(境)外就业单位、录取大学接收函或录取通知复印件,填写《毕业生派回原籍申请书》(就业指导-下载中心),填写派遣信息,研究生部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派回原籍申请书须在“具体落实单位”内填写“出国国家名称+留学学校名字”。
四、博士后
根据已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最新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博士后进站,凭博管会通知书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派遣信息填写选择“已上博后”。
五、其他
根据毕业生在工作派遣中出现的实际情况,毕业生就业存在以下情况的:派遣系统中选择签订劳动合同,派遣选择回生源报到、托管地/人事代理地报到,实际人事档案及户口由人事代理机构托管。
A. 与实际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但该单位无人事权无法接收档案户口的,需要人事代理;
B. 与实际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该单位无人事权无法接收档案户口的,需要人事代理或派遣回原籍。
六、国科大就业系统填报
完成毕业注册后,所有毕业生均需填报国科大就业系统,办理报到证(国内升学不需要打印报到证),用于户档转移,操作如下:
(1)登录http://sep.ucas.ac.cn
(2)点击系统导航“学籍管理”,进入学籍管理系统;
(3)点击左侧菜单“个人信息”,系统显示个人学号列表;
(4)点击学号列表中的档案操作—“填写”,系统显示个人的档案列表;
(5)点击个人档案列表中的“毕业生基本信息表(B2)”,系统显示毕业研究生基本信息表,包括“登记毕业信息”,“补充在学信息”,“填报派遣信息”;
(6)点击“填报派遣信息”,准确填写派遣信息,先保存,再提交即可。同时,请认真完成“登记毕业信息”和“补充在学信息”。
注:如果已收到用人单位offer但暂未最终确定取舍,可先填写1份offer信息,提交签约数据,用于就业率统计;待最终确定后填写准确去向信息,提交派遣信息。
七、户口、档案迁移
1. 办理户口迁移时,请首先确定意向迁入地(工作所在地、原籍)是否可以接收户口;如统一办理,请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部: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正、反在同一页面)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如果已婚)以及户口迁移的详细地址;如未在统一办理期间提交,需个人办理,联系户籍管理方老师(020-89023115)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 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时,确定档案接收部门信息:填写就业协议书以及派遣系统档案转寄单位信息,申请回原籍请联系原籍档案接收部门,提交回原籍申请书、填写派遣系统;如有调档案,请同时提交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将按照相关信息和工作安排邮寄档案。
八、注意事项
1. 数据填报
请毕业生仔细阅读,严格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解读及数据填报指南》(可登录派遣系统下载)完整、准确填报毕业生派遣信息及相关材料,研究所将严格审核、提交毕业生填报的派遣数据,以免因派遣信息填报错误、上报材料不完整等原因被北京市教委退回,影响毕业生派遣办理。
二分回原籍的毕业生派遣信息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提前核实准确后填报相关信息。
2. 派遣单位为北京、上海的提交材料说明
毕业生派遣单位为北京市或上海市的(户口迁到北京或上海)毕业生的请于提交派遣信息前将进京或进沪接收函jpg文件电子版(多个图片的需制作成一个图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后再提交派遣数据(没有拿到进京或进沪接收函的不要提交派遣数据,否则无法办理报到证!);二分所在地为北京或上海的,需要现将相关毕业生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通过系统上传后再提交派遣数据。
补充说明:就业单位隶属于中组部下属单位或部队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进京或进沪接收函的,需要就业单位在三方协议备注栏内填写“本单位隶属于中组部,无进京(沪)接收函,可为毕业生落实北京或上海户口”或提供相似内容加盖公章的证明,将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
3. 定向生派遣提示
定向生严格按照定向协议派遣至定向协议单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严格按照定向协议派遣至协议省教育厅,在协议省内找到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后由协议省教育厅改派至就业单位。
4. 不少城市可以“先落户、后就业”。这种情况可凭当地接收函,参照“二分”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分为两种情况:
A.只落户但去异地签劳动合同就业的,派遣数据就业形式选“签劳动合同”,毕业去向选“二分”。
B.只落户,不在任何地方就业的,派遣数据就业形式选“待就业”,毕业去向选“二分”。
5. 选调生\引进生必须在备注栏里注明"XX省或XX市选调生\引进生(定向选调或普通选调)"。
附件:
1.2024年预毕业生就业系统数据填报指南(学生角色).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