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0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7  |  【打印】 【关闭

  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主动适应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公务员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河北省选调生工作办法》等政策法规,河北省决定开展2020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列入《河北省2020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院校(学科)名单》(附件1)范围院校(学科)的毕业生,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 国内重点院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相关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部分财经类和政法类院校相关专业中,2020年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 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附件1所列国(境)外知名高校中,在规定时限毕业且获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 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河北省属13所骨干本科院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择优推荐的,2020年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职位
  2020年度全省定向招录选调生共提供1135个职位,其中省直单位职位52个、市直单位职位333个、县直单位职位750个(职位表及各职位要求见附件2)。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生可报考省直、市直和县直相应职位,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省直和市直相应职位,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推荐生可报考县直相应职位。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具有为民服务、为国奉献的远大理想和报国情怀,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 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院校毕业生应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毕业生,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毕业生可纳入范围),一般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毕业生一般应为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全日制本科一般须有纳入本次选调范围的国内高校就读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4. 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4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1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7年8月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 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推荐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相关学生干部职务连续满1学年;国内重点院校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中,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在各级党组织和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以及班委会中任职满1学年)、获得院(系)级以上荣誉或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 须同时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国内院校学科分类参考目录见附件3)。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日9:00至4月20日18:00。考生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网址(http://www. hebpta.com.cn/hebpta/),查询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生,可同时报考3个职位,即1个省直职位、1个市直职位和该市的1个县直职位,其中,报考定州市职位的可兼报保定1个市直职位,报考辛集市职位的可兼报石家庄市1个市直职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可在标注面向国(境)外院校招录的职位中,同时报考2个职位,即1个省直职位和1个市直职位;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推荐生,可在标注专门面向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招录的职位中,报考1个县直职位。
  2. 考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后,通过系统内“报名表下载”功能,打印《河北省2020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信息不得改动,如有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修改后重新下载打印。
  国内院校报考人员,《报名表》相关信息确定并于4月13日前提交研究生部研究所或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后,按研究所或院(系)统一收集汇总快递至国科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后,快递回各个研究所或院(系)。报考人员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文档内容及盖章应清晰可辨,大小控制在2M以内),在系统中上传后提交审核。
  国(境)外院校报考人员,《报名表》中“院校审核盖章”一栏可空白,《报名表》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一并制作成电子文档,按上述程序提交审核。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在报名期间完成学校审核盖章、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文档制作的,可经征得报考单位同意后,于参加笔试时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核验。
  3.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遵守报名系统中《诚信承诺书》相关要求,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 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用户名”。登录报名系统后可填报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5. 《报名表》须上传小二寸近期电子彩色照片(蓝底、正面、免冠、jpg格式,30K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6. 各职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2,截至4月20日18:00,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的,核减相应职位选调计划。若该职位选调计划核减为0,则报考该职位人员,可于4月21日9:00—18:00,按以上程序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对提交审核的考生,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补充或修改信息并重新盖章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除因职位核减需重新报名审核外,填报信息将不能修改。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23日18:00。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进行,考场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网上报名时因故提交材料不全的,还需同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职位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人数与选调计划低于1:3比例的职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可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和进入面试情况,将及时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面试
  面试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增设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专业测试的职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10%。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和考试的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在规定时间内,如有放弃人员可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省直单位和各市分别组织。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另行通知。通过体检的考生要及时将填好个人信息的三方就业协议提交至相关省直单位干部(人事)处或各市委组织部,请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三方就业协议。
  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可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选调政策
  河北省高度重视定向选调生工作,将其作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执政骨干队伍的战略工程,不断完善政策、改进举措、强化培养,使选调生成为各个领域的骨干和中坚力量。
  省委组织部对定向选调生设置6年重点培养期。重点培养期内,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将根据工作需要及干部德才条件、日常表现等,不断优化培养路径和完善培养措施,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优先推荐参加遴选、优先选调到上级机关。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任命为一级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报审后取消录用。为丰富选调生工作经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到村任职、到对口帮扶或联系单位锻炼等方式,强化选调生的基层历练,时间不少于2年。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按规定晋升相应职务职级,其中综合素质高、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在基层锻炼2—3年后,可破格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博士试用期后工作满4年的,可安排副县(处)级职务或相应职级。
  选调生被录用后,享受“名校英才入冀”有关待遇,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根据各地各单位相关政策,在租房、购房、交通、医疗等方面享有优惠。
  笔试、面试、体检和录用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希望有志于到河北工作的同学踊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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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0311—87864063,87864065(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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