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科学院大学开展2018-2019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正确引导新时期首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中国科学院大学开展2018-2019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各研究所、各学院(系)、本科部的学生和班集体(不包括2019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本科生综合测评在本专业前5%,研究生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优先考虑;
3.积极参加“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等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在各类学生组织(班委、团委、党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中担任骨干的优先考虑;
4.是注册志愿者(提供注册证明),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三次及以上/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三走”等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本科生应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获得2018-2019年度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主动带领同学开展“四进四信”、“三走”、“区域化团建”、“青年服务国家”等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提供组织活动的报告);在校学生会工作不少于两年的优先考虑;
4.是注册志愿者(提供注册志愿者证明),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三次及以上/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担任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或骨干的优先考虑;
6.获得2018-2019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党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积极开展“四进四信”、“三走”、“区域化团建”、“青年服务国家”等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班级应为注册志愿者组织,且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6.获得2018-2019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
三、评选办法
1.此次评选的名额由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市学联分配,分别为“北京市三好学生”9名,“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3名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3名;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先进班集体采取自愿申报原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申报须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1和附件2),市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须由班委会填写(附件3),并经所在单位的学生管理部门或团委同意后提交;
3.申报表及电子版材料于2019年12月10日12:00前报送研究生部(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minyang@scsio.ac.cn,) 邮件名称为“研究所/学院/本科部+三好/优干/优秀班级集体申报-姓名”;
4.评审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由评审工作委员会投票产生,评审具体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有关说明
1.申报个人和集体要认真阅读评选条件,认真填报申报表;
2.盖章申报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材料中不得有涉密信息。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杨敏
联系电话:020-8944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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