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第二批)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通知,因指标数增加,现将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评选出1名硕士生。
二、申报范围
1. 本次申请限于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包含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
2. 直博生根据当年所选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硕博连读生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3. 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
(6)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三、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五、材料提交和报送
请申请人于2024年11月7日(周四)前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在“奖助系统”中的“国家奖学金”奖项中,通过系统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的填写。具体操作如下:
1.申请人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同时,在“培养指导”的“成果”部分录入在学期间的、除导师外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
2.申请人的导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3.申请人系统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word版),附证明材料(必须包含国科大优秀学生证书)(PDF版),邮件发送至xwjiang@scsio.ac.cn,邮件命名为:国家奖学金申请-姓名。
六、请务必于2024年11月7日(周四)前提交系统申请并发送电子版材料,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七、国家奖学金评选需现场答辩,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蒋仙玮 李丹
联系电话 :020-84455667、89023135
研究生部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