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运危险化学废弃物通知
所属各部门:
各部门请注意,凡有危险化学药品、试剂、废液等废弃物及过期药品、废旧电池需要清理的研究室、实验室、测试中心、仓库等,请做好废弃物的清理、分类、标注、包装(纸盒纸箱均可)工作,化学废液要尽可能分类装入25公升的塑胶桶,写上品名,贴好标签。请于4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搬运到实验楼(3号楼)、标本楼(5号楼)大堂门口指定位置分类堆放,统一清运。
温馨提示:清理搬运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
安保办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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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44011502001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