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财务年终决算报销等重要事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搞好我所一年一度的年终财务决算工作,请各处、室、个人配合我处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凡签发转账支票截止到12月15日前办理,已签发的转账支票尚未报销的(即借款),应在12月20日之前到财务办理报账手续,请不要跨年度报账。
  二、凡在当年要结束的课题(不论是纵向或横向课题),请尽快向科研与规划处、院地合作与开发处申请结题并到财务处办理结题手续,所填列的结题报告(或表),要与财务课题核算账套相符(即实际收、支、结余数要以财务ARP账套导出的数据为准)。
  三、做好清理暂付款(借款)的工作,凡在当年或以前年度的借款(包括借支票、现金和信汇到外地的款项),务必在当年报销清账,如发票未收到,请抓紧与对方联系催寄发票,以便及时清理借支款项。如因特殊情况需在12月15日以后借旅差费的同志,请在回所后两天内报销清账。截至2016年10月30日的全所职工尚未报销冲账的借款余额清单张贴在所财务宣传栏内,请相关职工认真核对并积极报销冲账。若借款金额与财务明细账出现差异,请及时与财务核对清楚。因特殊情况借款不能及时在当年报销清账的,要以书面报告形式交财务部门备案,并详细说明原因。对借款期限超过规定期限以上的职工,务必在今年12月15日之前到财务部门报销清账,如未按以上规定办理,财务部门将向主管所领导汇报,并根据所审批结果进行处理(如:从个人工资中扣回等)。
  四、依据决算要求,凡借出暂不需用的款项,请在12月15日之前交回财务,待明年再借,以减少暂付款的账面借款。如不及时清还欠款,我们将按科学院文件相关要求,“再借应采取限制手段”,“差旅费借款应严格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等措施。
   五、做好“内部转账卡”(卡存财务)的结算工作,凡有“内部转账卡”的课题组(或负责人),请在12月15日之前到财务划足“内部转账卡”的余额,以免出现赤字(具体余额可到财务查询,请相关人员认真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财务划账)。
  六、本年度最后一次报销医药费的时间定在2016年12月26日(星期一),凡在当年的医药费均请在当天报销完毕,不再延长报销时间。凡在2016年12月27日至31日的医药费,请在2017年3月27日与2017年1至3月的医药费一并报销(2017年1-2月份暂停报销医药费)。
  七、各课题(项目)组、机关各部门,请各自核对“信用卡”(课题卡)的结余额,发现有误,请及时到财务核对更正。
  八、当年如有内部划账的部门(如图书馆复印、电话费、信息网络费、房屋占用、水电费、专利费等)请在12月15日之前到财务办理划账(卡)手续。
  九、请各纵、横向课题负责人抓紧催收已借出发票(或收据)的合同款项,务必收回已开出发票本年尚未到款的课题经费,当年若确实不能收回款项的,务必将财务开出的发票(或收据)交回财务部门。当年到款的项目务必在本年末前(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发票,跨年不能补开发票,请及时与对方单位做好沟通,以免产生税务跨年结算的税金问题。由于决算需要,自2016年12月1日起暂停办理借发票业务,待经费到位后方开具发票,敬请大家充分理解和支持。
  十、请下属台站及时报销医疗费、及时报账(含应交回所财务核算的所有收支)和冲销借款,并及时将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银行对账单(原件)寄回所资产财务处。
   十一 、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3月10日暂停公务卡支付和报销业务,个人自行还款。特此通知,谢谢大家的大力支持!

 
资产财务处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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