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所相关科技人员: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征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重点领域
1. 科学技术类项目应紧紧围绕“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科技需求,瞄准环保科技前沿,重点推荐环保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初步得到应用,并具有推广前景且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包括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等。
2. 科普类项目应以传播和普及生态环境文化和环境科技知识为重点,在选题内容或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有重要创新,能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民众环境科学文化素质的科普作品。
二、推荐材料
(一)科学技术类项目的申报,按以下要求提交推荐材料:
1.提交《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学技术类)》(附件2),并和相关附件一式5份装订成册(研究报告可单独成册)、申报材料电子光盘1份。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由省环保厅统一填写。
2.相关附件包括: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完成的技术评价证明材料(指项目验收文件、评审文件、鉴定文件、已授权专利或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等)、成果应用证明(成果应用一年以上)和项目研究报告。
(二)科普类项目的申报,按以下要求提交推荐材料:
1.提交《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普类)》(附件3),并和相关附件一式4份装订成册、科普作品(发行时间在2014年12月31日前)4套、申报材料电子光盘1份。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由省环境保护厅统一填写。
2.相关附件包括: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证明(明确发行时间、数量、再版次数)、科普作品被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科普作品质量的证明、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日期:有意申报者请尽早联系科规处,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0日(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
四、其它事项
(一)对于获得2017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科学技术类项目,由省环保厅推荐参加环境保护部201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类)的评选,(技术评价证明材料需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对于科普类项目,按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推荐评审的说明》(附件4)进行形式审查后,由省环保厅推荐参加环境保护部201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的评选。
科规处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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