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所相关科技人员:
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中国专利金奖及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项目不超过20项。
2.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项目不超过5项。
二、参评条件及要求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及指标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可由广东省知识产权局(15项)、中国科学院(15项)、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或院士(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1次)推荐。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
2.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50M。
3.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7年4月28日。
科研与规划处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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