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所相关科技人员:

  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中国专利金奖及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项目不超过20项。

  2.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项目不超过5项。

  二、参评条件及要求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及指标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可由广东省知识产权局(15项)、中国科学院(15项)、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或院士(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1次)推荐。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

  2.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50M。

  3.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7年4月28日。

  

    附件: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科研与规划处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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