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广州分院《关于征集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的通知》,由商务部、科技部、中科院等部委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18年11月14日至18日在深圳市会展中心举行。现将高交会参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示时间及地点
2018年11月14~18日,深圳会展中心
二、展会主题
高交会主题: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中科院主题:科技服务社会,创新引领发展
三、参展要求
(一)参展项目范围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中科院提出的“三个面向”、“四个率先”要求,结合我院推进实施“率先行动”计划的重点部署,围绕大会主题,拟设立前沿科学、先进制造、生命科学、“STS”项目、“双创”项目等展示区域,集中展示我院相关领域的研发实力与科技成果。
1.前沿科学,征集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国际最前沿的科学新发现、新原理、新成果,重大的原创成果、为国家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成果等。
2.先进制造,征集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信息技术、芯片、节能和新能源等。
3.生命科学,征集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生物技术、农业科学、生物能源、现代医学及药物的研究与开发、海洋生物资源、生物信息与生物芯片、海洋牧场、动植物培育与产业化等。
4.“STS”项目,主要面向我院支持过的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项目进行征集。
5.“双创”项目,主要面向我院所办企业、非法人单元及孵化公司等单位,征集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可转移转化的高新技术成果。
(二)遴选项目要求
1.服务于国民经济主战场。
2.代表我院科技水平。
3.参展项目以展品和实物模型为主,尽量可互动,并按要求配以图文简介。
4.参展项目不涉密。
(三)材料提交
请按要求填写附件《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科院专馆参展项目登记表》,于8月27日之前将该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院地合作与开发处联系人。如已有展品和实物模型,请提供具体尺寸及照片;如没有,请提供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尺寸、图片等)。根据组委会要求,参展项目如有获奖证书以及专利、技术所有权证书的,请予以注明。
四、参展费用
1.中科院展区统一特装布展费用,包括展位费、特装费、展板制作安装费、布展费、展品(实物)运达深圳后的保管费用以及展会结束后的回运费用由广州分院统筹解决。
2.参展代表前往深圳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理,原则上每项目参展代表不超过2人。会展期间入住酒店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五、联系人
院地合作与开发处 林岳光 联系电话:020-89023123
附件: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科院专馆参展项目登记表
院地合作与开发处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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