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2019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通知

  广东省科技厅现启动申报2018-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项目,本领域将围绕关系广东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关键领域,支持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进一步完善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平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扶持。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未有账号人员,可邮件至lxli@scsio.ac.cn开通(提供姓名、职称、研究室、手机)。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属于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同时,鼓励联合港澳地区创新主体共同申报。

  (三)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申报省重点实验室的负责人不受此限制;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五)申报人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但最少不得低于支持强度的60%。

  三、项目组织说明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都可自由申报,由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择优支持。

  (二)申报项目以质量优先为基本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

  (三)2018-2019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项目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项目组织要求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四)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项目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9月10日17时。学科类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分两批进行申报,其中第一批(2018年度)网上集中申报和书面证明材料报送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9月10日17时(本批次请不要将申报2019年度的实验室提交上来);第二批(2019年度)网上集中申报和书面证明材料报送时间为2018年9月31日至2018年10月22日17时。

    附件:2018-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指南

 

科规处    

2018年8月15日

 


附件下载:

本网站及其文字内容归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或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