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18-2019年度科技基础条件资源领域项目入库的通知

  广东省科技厅现征集2018-2019年度科技基础条件资源领域项目入库,本领域将围绕支撑广东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关键科技领域和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问题,在生物种质资源库与疾病生物样本库、实验动物科学、科学数据库、科技文献资源共享、专项科学考察、科技学术专著等专题领域开展项目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扶持。通过广东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未有账号人员,可邮件至lxli@scsio.ac.cn开通(提供姓名、职称、研究室、手机)。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属于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创新主体,包括科研院所、高校及其他机构。同时,鼓励联合外省及港澳地区创新主体共同申报。

  (三)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五)申报人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但最少不得低于支持强度的60%。

  三、项目组织说明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都可自由申报,由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择优支持。

  (二)申报项目以质量优先为基本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

  (三)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项目组织要求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四)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9月10日17时,书面证明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17时。

 

    附件:2018-2019年度科技基础条件资源领域入库建设项目指南

 

科规处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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