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104号,请查阅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V1/Program3/Info_Show2.aspx?InfoID=ca176995-5104-4a58-ae06-070c8dbc3e11&InfoCategoryID=2&Show=0),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2016 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社部发〔2016〕33 号)(以下简称“博新计划”)。为做好 2019 年度“博新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安排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 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 60 万元的资助, 其中 40 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 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 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 2019 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 获得博士学位 3 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19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 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 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且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以后进站;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 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 31 周岁(198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6. 申报项目所属学科为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且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附件 1)。
7. 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8. 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 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 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三)申报流程
1. 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019 年 1 月 10 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2. 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各准备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 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 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录“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3.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 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三)2”中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前寄送到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64号1号楼807房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20-89023503)。
二、进一步加强对“博新计划”入选者的管理与服务
(一)设站单位对“博新计划”入选者的资助经费应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其中,40 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从“博新计划”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起按月计发,核发 24 个月;20 万元的博士后科学基金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第 21 条的开支范围列支,不限定各项费用的支出额度。
(二)资助经费中的日常经费部分应全部用于获选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设站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保缴费部分不得从“博新计划”资助经费中列支。
(三)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设站单位应加强配套投入,对“博新计划”入选者在科研经费、住房、津贴补助等方面给予经费支持。
(四)设站单位应在“博新计划”入选者职称评定、科研工作条件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并在出站留任、支持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博新计划”入选者在站期间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五)设站单位应与“博新计划”入选者签订科研计划书,做好绩效评价和成果追踪工作,将创新型科研成果作为考核重点。出站考核合格的,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博士后证书》。
(六)“博新计划”入选者确因科研项目需要延期出站的,设站单位应参照“博新计划”资助标准,解决好延期期间的经费问题。
(七)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定期对设站单位“博新计划”实施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策配套情况、人员培养成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设站单位综合评估的依据之一。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 30%。
(二)资助工作时间安排。1 月 10 日后可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 2 月 25 日;设站单位审核时间为 3
月 1 日至 3 月 10 日;专家评审时间为 4 月初;获选结果拟
于 4 月下旬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公布。
(三)所有申请材料均须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着力做好宣传,进一步加强管理与服务,广泛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合作导师积极参与“博新计划”。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教育处 于秀娟
联系电话:020-89023503
电子邮箱:xjyu@scsio.ac.cn
附件:1.2019 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
2.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4. 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5. 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下载网址:
人事教育处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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