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
1.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未有帐号者请发邮件(姓名、职称、手机、邮箱,研究室)到各实验室或科规处lxli@scsio.ac.cn 申请开通。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网上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
纸质指南:1月底将发给各个实验室,各个学科组可到实验室领取
1.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
一级申请代码 |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
数理科学部 |
A04 |
物理学I |
化学科学部 |
B01、B02、B03、B04、B05、B06、B07、B08 |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
生命科学部 |
C07 |
细胞生物学 |
地球科学部 |
D05 |
大气科学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E01、E06 |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
信息科学部 |
F04、F05 |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
管理科学部 |
G03 |
经济科学 |
医学科学部 |
H16 |
肿瘤学 |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
3.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姓名应当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4.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签署协议,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四、时间安排
1月15日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月25-28日:预算培训及会审,具体另行通知;
3月4-8日:申报人根据“自查表”进行自查并签字确认,网上提交申请书;(财务签字的《经费预算表》、《预算说明书》、申请人和实验室签字的《形式审查表》,合并装订;有合作协议的独立装订,4份材料交研究室)
3月6-13日:研究室网上审核,通过系统直接反馈,申报人及时查看修改并网上提交正式版本;
3月11-14日:自查和研究室审查通过的申请书视为正式版,打印纸质版后人员签字,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后提交科规处,科规处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系统确认;
3月15日:科规处对纸质申报书统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基金委.
因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各部门也需要一定的审核时间,请申请人严格配合我所的时间计划完成申请工作,不要全部集中在最后阶段,以免耽误。
五、纸质材料要求
1.2019年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申请人只需提交纸质申报书一份(含相关所需附件)、外加一份签字盖章页。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其他项目类型,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同时应提交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3.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侧面装订。
科规处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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