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度海洋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所相关科技人员:
由中国海洋学会、中国太平洋学会和中国海洋湖沼学会共同设立海洋科学技术奖,2019年度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洋科学技术奖的奖励范围
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综合管理、海洋公益服务、海洋安全保障与权益维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以及海洋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领域海洋科学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取得突出贡献的科技成果。分为“海洋科学技术研究”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两类进行推荐,其范围和标准参照奖励办法。
二、推荐单位
海洋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单位:中国海洋学会、中国太平洋学会、中国海洋湖沼学会所属分会及专业委员会,全国性涉海行业联合会、协会、学会;经奖励委员会确认具有推荐资格的其他法人单位。拟通过专家推荐的项目,须由与项目内容相关专业领域的5名以上正高级权威专家(含1名院士)联合签名推荐。
三、推荐材料要求
(一)申报项目的推荐书及项目相关附件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5份,其中1份须是原件(盖有推荐单位和主要完成单位公章或院士专家签名),附件材料一般包括科技评价报告、验收和评审意见、查新报告、应用证明、知识产权证明、论文及成果登记证明等。(纸质及电子版)
(二)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纸质及电子版)。
(三)项目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四)以上材料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电子版拷贝至光盘。光盘文件包括:1 项目推荐书(word格式);2 推荐书及附件成册材料(pdf格式);3 推荐项目汇总表(word格式);4 项目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
(五)项目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排序按贡献大小先后排序,申报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5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10家。申报二等奖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7家;申报一等奖项目如落选,不再参与二等奖评选;项目主要完成人不包括管理人员。
四、报送要求
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重大项目或专项,经协商一致后,原则上按整体成果由主持单位负责报奖。若重大项目或专项中的子项目单独报奖,需征得总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书面同意。总项目再报奖时,应扣除获奖子项目相关内容。单独获奖的子项目,不再分享重大项目的荣誉和奖金。
书面材料及光盘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
附件:1.海科奖推荐书格式
科规处
2019年6月2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