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财务年终决算报销等重要事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做好我所一年一度的年终财务决算工作,请各处、室、个人配合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凡在当年到期结题的课题(不论是纵向或横向课题),请尽快向科规处、创融处和转移处申请结题,并到财务处办理课题清理决算手续,所填列的结题报告(或表),要与财务课题核算账套相符(即实际收、支、结余数要以财务ARP账套导出的数据为准)。

  二、2019年财务报销等业务的最后时间节点如下:

  (1)预开发票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

  (2)报销单收单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

       问题单返回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4日;

  (3)停止银行汇款时间:2019年12月24日;

  (4)医药费报销时间:2019年12月25日。

  三、做好清理暂付款(借款)的工作,各位职工应进入arp系统认真核对个人借款及未冲销情况,所有未冲销借款务必在2019年12月24日前报销清账。若借款金额与系统借款明细出现差异,请及时联系财务核对。

  如未按以上规定办理,按科学院文件要求,将采取“再借应采取限制手段”、“差旅费借款应严格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等措施,并向主管所领导汇报,根据所决议进行处理(如:从个人工资中扣回等)。

  (1)如发票未收到,请抓紧与对方联系催寄发票。

  (2)如因特殊情况需在12月15日以后借旅差费的同志,请在回所后两天内报销清账。

  (3)因特殊情况借款不能及时在当年报销清账的,要以书面报告形式交财务部门备案,并详细说明原因。   

  四、本年度最后一次报销医药费的时间定在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25日前当年的医药费均请在当天报销完毕,不再延长报销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31日、2020年1至3月的医药费,请在2020年3月25日一并报销,2020年1-2月份暂停报销医药费。

  五、各课题(项目)组、机关各部门,请各自核对“信用卡”(课题卡)的结余额,发现有误,请及时到财务核对更正。

  六、当年如有内部划账的部门(如图书馆复印、电话费、信息网络费、房屋占用、水电费、专利费等)请在12月20日之前到财务办理划账(卡)手续。

  七、请各纵、横向课题负责人抓紧催收已借出发票(或收据)的合同款项,当年若确实不能收回款项的,务必将财务开出的发票(或收据)交回财务部门。当年到款的经费在2019年12月31日前开具发票,请及时与对方单位做好沟通,以免产生税务跨年结算的税金问题。由于决算需要,自2019年11月29日起暂停办理借发票业务,待经费到位后方开具发票,敬请大家充分理解和支持。

  八、请下属台站按时间节点办理所有报账和冲销借款业务(含应交回所财务核算的所有收支),年度结束后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银行对账单(原件)寄回所资产财务处进行银行年检;台站职工应及时报销个人医疗费。

  九 、2019年12月24日至次年启动报账日期间暂停公务卡支付和报销业务,个人需自行垫付还款,避免产生滞纳金,特殊借款于2019年1月4日开放处理。

  特此通知,谢谢大家的大力支持!

  

  

  资产财务处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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