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的通知
所相关科技人员:
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以下简称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工作现已启动,有意申报者请在3月23日前联系科规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应严格按标准推荐院属单位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大成果的个人或集体。
1. “个人”指在推荐期间为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对于同一重大科学发现或重大技术发明的成果,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一般只授予一位个人,但对于确属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组(可以分属不同院属单位)独立工作并形成同一成果,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最多可同时授予两位个人,否则作为集体授奖。
2. “研究集体”指由同一重大成果主要完成人员组成的团队。主要完成人员应主要是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也可包括国(境)内院外单位人员。集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0人,排名不分先后。其中“突出贡献者”指在同一重大成果形成的各个关键环节中做出可认定的突出贡献的人员,最多不得超过3人,排名不分先后。
3. 被推荐的个人或集体应做出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近五年内完成或显示重要影响的重大成果:
(1)解决重大科学问题。主要是解决本领域公认的重大科学问题,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中的关键科学问题。
(2)开辟新方向。主要是提出新的理论主张或认知框架,发现新现象或重要物质体系并提出新的理论解释,发展一种新方法使理论假设得到检验,发明新的仪器从而开辟新的研究领域。
(3)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重点是突破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新兴产业关键技术、国防安全重大关键技术和开辟新的应用领域的变革性技术。
(4)形成系统解决方案。重点是有核心技术突破,并集成多种技术、形成用户公认的先进系统级解决方案。创造性建设和高效运行国际一流水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并为重大科学发现或关键技术突破提供不可或缺的研究手段。
(5)创造重大社会经济效益。重点是在转移转化科技活动中,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标准、新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等,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6)提出重大影响咨询建议。重点是围绕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科技进步中的重大问题及全球性问题开展研究,提出科学建议和预测预见,并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
二、推荐数量
1. 院属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个人或1个候选集体。5位及以上具有研究员(教授)职称的同领域知名专家可联名推荐1名候选个人或1个候选集体。
2. 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奖者不再推荐为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候选者;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后方可推荐为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候选者;同一候选者(突出贡献者)如连续两年推荐未能获奖,则暂停推荐一年;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多次推荐已获奖人。
三、材料报送
被推荐个人/集体填写《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附件2)并发予推荐单位/专家确认;按《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准备相关附件材料(附件3)。同时提供该候选项目的廉洁和科研诚信情况说明(附件4)。
1、通用项目材料报送
(1)正式提交推荐材料前,应对“研究集体”突出贡献者和“个人”,通过工作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推荐项目信息,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模板见附件5)。
(2)完成公示及异议处理的项目,4月12日前,通过ARP2.4系统“评估评价”模块中的科技奖励与成果工作平台,完成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在线填报(平台操作说明见附件6)。
(3)发展规划局在线审核后,推荐方从平台中导出推荐书与附件材料,与廉洁自律和科研诚信情况说明一起,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推荐专家签字后,扫描成PDF电子版,4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科规处,由科规处报发展规划局。
2、专用项目材料报送
(1)推荐专用项目的单位和专家,按保密要求填报候选个人或集体材料,正式提交推荐材料前,应对“研究集体”突出贡献者和“个人”,按保密要求在工作单位内部公示推荐项目信息,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2)完成公示及异议处理的项目材料,与廉洁自律和科研诚信情况说明一起,加盖单位公章或推荐专家签字后扫描成PDF电子版,于4月17日前通过隔离网报送给重大科技任务局。
发展规划局联系人:周长海010-68597459;传真:010-68597457;邮箱:pgc2019@cashq.ac.cn
重大科技任务局联系人:姚远010-68597272
如有平台操作方面问题请咨询平台技术支撑联系人:秦颖010-58812014
科规处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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