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端领军人才认定、安家补贴、住房补贴 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区)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端领军人才认定、安家补贴、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端领军人才认定、安家补贴、住房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端领军人才认定办事指南》(附件2)、《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端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办事指南》(附件3)、《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端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办事指南》(附件4)、《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附件5)。
二、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
申请高端领军人才认定需要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一)共性材料
1.《广州市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青年后备人才认定申报表》原件(见附件2,说明:1.表格中经办人联系信息请按本通知中的联系方式填写;2. 引进单位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119号);
2.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
3.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实施细则》第五条认定标准相关条款的证明材料;
4.个人承诺书,内容包括:申报人在引进单位任职情况、是否全职、工作时间,申报人依法纳税、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保密协议、竞业禁止行为,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等(附件6);
5.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式1份(附件7);
6.如有外文材料(论文除外)需提供翻译件。
(二)个性材料
1.申报认定高端领军人才B证,另需提供:
(1)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为5年以上且全职在本区工作);
(2)在本区引进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已退休人员和从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人才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纳税证明)。
2.申报认定高端领军人才C证,另需提供:
(1)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为3年以上且每年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2)外籍人才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务请于2020年7月14日17:30前将上述共性和个性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1份提交至人事教育处(1号楼807房),材料的电子版本(材料如有签字页,需提交签字后扫描的电子版)发送至renjiaochurc@scsio.ac.cn(邮件主题:姓名+2020高端人才认定)。
(四)待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再另行通知提交完整纸质申报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教育处 于秀娟
联系电话:020-89023503
联系人邮箱:renjiaochurc@scsio.ac.cn
附件: 1. 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端领军人才认定、安家补贴、住房补贴 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qiye.gzns.gov.cn/eisw/news/notice/details/154?from=singlemessage
5.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6. 个人现实表现承诺书模板
7. 授权委托书模板
人事教育处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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