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端领军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区)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端领军人才认定、安家补贴、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我所相关工作安排,现就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审核情况
目前,我所相关部门已着重对高端领军人才认定申报材料中“认定依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申报材料已通过所属部门反馈给申报人员。
初审均以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为准,未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未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人员,请于7月23日(星期四)中午12点前联系人事教育处。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1.通过我所初审的申报人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按系统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进行预审,申报系统提交指南见附件1。
2.申报系统预审通过后,按《办事指南》的具体要求备齐纸质申请材料(附件2)。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需编写页码和目录,以A4纸型制作,胶装成册(封面见附件3)。纸质材料封面请用铅笔注明申报系统受理的“申请编号”。
3.《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青年后备人才认定申报表》2份都必须为原件,且必须为本人亲笔签名。受理机构仅受理原件。
4.因申报系统故障,我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调整为7月27日(星期一)17:30。
5.提交正式申报材料时,须交回我所初审的《认定申报表》原件(标注有审核情况的材料),不含签字盖章页。返回的《认定申报表》中盖章页原件,直接用于制作纸质申报材料。
三、重要说明
1.申报人务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报人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计入不良诚信记录,并取消该申报人及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相关人才政策支持的资格。
2.申报材料中所填写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时间、来所工作时间等与岗位聘任书、现实表现、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的内容均须保持一致,务请仔细核对,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处。
3.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1)单位联系人电话,请补充手机号码:13640796049。
(2)申报认定层次:杰出人才、优秀人才、青年后备人才,只能勾选其中1项。咨询申报组织部门反馈:如果所填报的高层次认定条件不符合要求,但所填写材料符合低一层次认定条件时,可能会考虑按低一层次给予认定;如果勾选低一层次认定条件,填报材料同时符合高、低两个层次认定标准,将按勾选层次认定,预计不会调高层次给予认定。
(3)申报认定依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符合实施细则不同层次人才的认定条件都填写。
(4)“引进单位意见”请自行填写“***材料已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申报”。
(5)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另行发送,仅可用于高端领军人才认定。
(6)岗位聘任书和现实表现纸质材料已同申报材料一并反馈。
(7)申报系统上传材料,须为盖章扫描件。初审时提交的个人承诺书和委托授权书,为我所内部管理材料,不需要上传申报系统。
(8)符合优秀人才认定标准第5点的申报人,申报材料中需包含岗位聘任书和世界一流科研机构证明材料(建议可提供2019年度《自然》指数科研机构排名截图)。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教育处 于秀娟
联系电话:020-89023503
联系人邮箱:xjyu@scsio.ac.cn
人事教育处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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