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及地区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现启动广东省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项目指南包括:
1、2021年度省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括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
2、2020年度粤穗、粤深、粤佛、粤莞联合基金(包括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和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自然科学基金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57087.html
粤穗联合基金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57095.html
粤深联合基金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57097.html
粤佛联合基金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57098.html
粤莞联合基金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57103.html
二、申报方式
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时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及项目申请书模板可在系统“首页—工作提醒”自行下载。
未有系统账号的人员,可联系实验室秘书或科规处开通(所需信息:姓名、实验室、职称、邮箱、手机)。
三、流程及时间安排
1.有申报意向者必须认真查阅通知和对应项目指南要求,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后,填写“报名表”发实验室(实验室截止时间自行安排)。各实验室需在2020年8月12日24:00前将汇总的报名情况报科规处(面上项目逾期不接受报名);
2.科规处汇总并复审报名资格:对于没有单位申报限额的项目类型(杰青和地区联合基金),符合申报条件即可进行申报;面上项目因有单位申报限额,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指标分配,由各实验室组织遴选,获得申报资格后再进行正式申报;
3.项目如有合作单位,需在申报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签章审批自行办理),并交一份到科规处留底;
4.申报书预算部分需打印交资财处审核(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并签字确认,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实行“包干制”,无需进行经费预算审核;
5.申报人根据“审查要点”(另行发布)对申报书进行自查,确认合格后在线提交申报书,实验室对申报书进行二审并提交科规处;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实验室提交至单位的截止时间为8月27日;地区联合基金实验室提交至单位的截止时间为9月6日;
??6.科规处对杰青、重点、粤港澳研究团队申报书进行复审,其他类型不做复审。全所申报书提交省基金委,截止时间为面上和杰出8月31日15:00;地区联合基金9月8日15:00。
附件:报名表
科规处
2020年8月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