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各有关博士后: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现选拔优秀博士后到国(境)外开展研究工作。现就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选条件
1.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新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需在派出前取得博士学位。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以进站申请时间为准)。
3.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4.申请人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表现出较强的科研潜力,原则上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同时符合国家、省关于公派出国的有关规定。
5.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名(以最新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US.News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等四大排名为准)的高校、国际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
6.申请人与人社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以及我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等项目不重复申报。
7.出国(境)实属科研需要,且合作导师及所属部门同意。
二、派出时间
派出时间一般不少于12个月,博士后按照实际科研合作需求和在站时间的规定,合理申报派出时间。
三、经费资助方式
1.获资助者每人获省财政资助的40万元人民币,资助主要用于在站博士后研究期间的生活补贴、住房补助、购买保险及往返差旅费等。该经费中的30万元用于发放博士后协议薪酬中的基础薪酬,分24个月发放;10万元按实际派出时间,逐月发放。
2.入选后不同时享受广东省财政对博士后的日常生活补贴(15万元/年),也不与现薪酬标准叠加发放。
3.其余资助经费由博士后与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自行协议承担。
四、申请及选拔程序
1.按照“个人申请、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由所人事教育处统一组织选拨。
2.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2)《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部门推荐意见表》(附件3)。
(3)国(境)外机构正式邀请函,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在外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4)《申报表》中填写、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5)其他佐证材料。
上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于2020年9月15日17:30前报所人事教育处(1号楼807房),电子版发至renjiaochurc@scsio.ac.cn(邮件主题:广东省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姓名)。
3.人事教育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主管领导审定后,公示、公布受资助的博士后名单。
4.有申报意愿人选,可先发送邮件报名。
五、其他事项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遴选把关,切实把急需培养、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后人才选派到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各部门要参照国家、广东省有关公派出国人员的管理规定,做好资助对象“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的工作,并加强目标成果和过程管理,做到派出前有要求、派出后有跟踪和检查、回国后有考核。
3.申报人员应充分评估各方面因素,选择合适的派出目的地和机构。
4.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书后务必加强同境外导师和接收机构的联系,申报时即开始着手办理赴外签证;及时掌握有关动向,确保获资助后在2020年12月30日前离境赴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放弃。
5.获资助人员离境前须在所人事教育处报备,在国(境)外完成科研任务后及时返所,原则上不接受派出时间的延长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人事教育处 于秀娟
联系电话:020-89023503
电子信箱:renjiaochurc@scsio.ac.cn
附件: 1. 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表
3. 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部门推荐意见表
人事教育处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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