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现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9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 

  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推荐。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 

  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包含: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院士推荐的项目,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 

  (二)报送时间 

  1.有申报意向的发明人,请在930日前与科规处联系,以便做好组织统筹。 

  2. 正式材料受理截止时间1031日。 

    附件

科研与规划处 

2020年9月22日


附件下载:

本网站及其文字内容归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或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