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所相关科技人员: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须严格按指南要求,符合项目类别、内容范围、实施方式、资金额度等要求;
2.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正高以上职称,且当年只可领衔申报1个项目;
3.重点项目的申报单位不少于3家,不超过5家,一般项目原则上不少于2家,不超过3家。联合申报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对任务目标、专项资金分配、配套资金保障、考核责任、知识产权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牵头单位财政专项资金占比须不低于50%;
4.注意指南中“不得申报”的要求。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建议书(附件2)
2.附件包括指南中要求的附件。包括有: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法人证书、负责人职称证书;牵头单位近3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审计报告;相关科研成果、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相关成果获奖证书、相关产品证书、企业相关认定证书等;项目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检索、科技查新报告,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分析报告;项目资金来源(如贷款、地方部门匹配资金、企业自筹资金等)的证明材料;中试或产业化所需相关产品生产的许可证明文件;各参与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证明文件;项目牵头单位对项目负责人聘任书及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三、提交材料
1.根据指南要求,本次申报限项。请3个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各推荐2项,于2021年1月4日17时30分前,由实验室秘书汇总反馈推荐项目的汇总表、项目简介至邮箱penghui@scsio.ac.cn。科规处将组织所学术委员会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遴选;
2.申报单位盖章页原件9份,统一汇总由科规处盖章。其余附件可以1份原件其余复印件;项目预算须经财务处财会人员审核并在申报材料上盖财务章;
3.申报材料双面打印,关键页(盖章页及签字页)可以单面;所有材料装订胶装成册、统一用白色硬纸做封面;
4.纸质版一式9份及电子版于2021年1月13日前交至科规处。
联系人:彭慧
联系电话:020-84451341
附件:1.申报指南
科规处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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