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声明
近期,社会上一些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使用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的名称、标识为其进行广告宣传,其中一些内容可能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严重侵犯了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的名称权、名誉权知识产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郑重声明: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是中国科学院下属事业单位,享有“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中科院南海海洋所”、“中科院南海所”等名称的专属使用权,以及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标识的所有权。未经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书面授权和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的名称、标识进行具有商业目的广告宣传活动。
请刊登或者播出擅自使用我所名称或者标识的侵权广告或其他侵权信息的媒体,以及提供前述侵权广告或其他侵权信息的单位及个人,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擅自使用我所名称或者标识进行宣传、推销产品的单位及个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我所保留依法追究侵权行为人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
特此声明。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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