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
1.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 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未有帐号者请发邮件(姓名、职称、手机、邮箱,研究室)到各实验室或科规处lxli@scsio.ac.cn申请开通。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项目获批准后,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网上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
纸质指南:届时将发给各个实验室,各个学科组可到实验室领取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姓名应当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2021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包干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4.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四、时间安排
1月15日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月3-9日:资产财务处进行项目预算审核;
3月11日前:申报人根据“自查表”进行自查并签字确认,网上提交申请书;(财务签字的《经费预算表》、《预算说明书》、申请人和实验室签字的《形式审查表》,合作单位签字盖章的《分预算表》合并装订交研究室)
3月15日前:研究室完成网上审核提交科规处;
3月16日:自查和研究室审查通过的申请书视为正式版,科规处对系统内材料进行确认,提交基金委;
因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各部门也需要一定的审核时间,请申请人严格配合我所的时间计划完成申请工作,不要全部集中在最后阶段,以免耽误。
附件:合作单位项目资金分预算表
科规处
2021年1月1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