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2年返聘手续及划缴返聘费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按照《退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返聘暂行办法》,现启动2022年的返聘工作,返聘条件如下:
返聘人员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年龄不超过65岁,身心健康,能够胜任返聘后的科研工作,且为拟聘学科组在研重要科研任务所急需,但原则上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承担新的研究任务。近年业务工作评价中,出现违法违纪、受主管部门批评者不得返聘。
2022年需返聘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学科组,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填写返聘申请表,表格审核后到资产财务处划卡,以便统一办理2022年返聘费。
附:返聘申请表
人事教育处 资产财务处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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