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科技成果登记的公示(第二批)
各相关单位:
现对我所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进行成果登记的项目(2项)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所科研与规划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万奎元
联系电话:020-80926301
电子邮件:kywan@scsio.ac.cn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科研与规划处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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