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支持“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2016年度支持“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通知》,为支持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的实施,吸引、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和中国科学院共同出资设立“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以下简称“联合资助”)。现将2016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形式
联合资助采取站前资助方式,通过个人申报、设站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不超过50名有意向到中国科学院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优秀博士,给予每人每站20万元的基金资助。
二、推荐名额
名额分配坚持在考虑各设站单位在站博士后队伍规模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四类机构”博士后队伍建设。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我所限推荐1人参加中科院遴选。
三、申报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博士,或2016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且申报时已通过中期考核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2.具有突出的创新研究成果;
3.科技创新潜质优良;
4.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5.外籍(境外)人员须保证在博士后流动站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须未进站。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要求
1.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拟进站人员,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目录和摘要;
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目录和摘要;
通过中期考核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中期考核表、中期考核报告目录和摘要;
2.申请书(附件2);
3.两名专家的推荐信(附件3),其中一位推荐专家为博士导师,另一位为拟进站单位的博士后合作导师;
4.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的3篇论文,或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的1部专著的摘要和目录;
5.专利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其他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并装订成套;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文件名为“申请书+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项目所属一级学科”。
(二)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人须于2016年5月13日前,按上述申报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人事教育处,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xjyu@scsio.ac.cn(邮件主题:“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申请人姓名)。
(三)择优推荐
我单位将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人参加中科院人事局遴选。我单位遴选结果将于2016年6月反馈申请人。
(四)所有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
(五)已提交“支持‘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申报材料的人员,凡符合“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条件的,均同时申报“博新计划”。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教育处 于秀娟
联系电话:89023503
电子邮箱:xjyu@scsio.ac.cn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64号1号楼807室
邮编:510301
附件:1.申报名额分配表
人事教育处
201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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