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的通知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发布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2年度)》(附件1),结合我所博士后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站前)
申请人须为2022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2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须为2021年12月1日之后进站),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3.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31日后出生)。
4.进站学科为自然科学。申请项目须为表1中规定的研究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详见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2年度)》第6至7页)。
5.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6.对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7.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三)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满4个月(须为2021年12月1日之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6.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7.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四)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字数不少于15万字。
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6.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二、我所申报时间安排
资助项目类别 |
所内受理截止时间 |
说明 |
第71批面上资助 |
2022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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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批特别资助(站前) |
2022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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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批特别资助(站中) |
2022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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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批面上资助 |
2022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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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
2022年5月31日 |
申请人须于截止日期前自行报送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
1.务请仔细查阅《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附件1)中的资助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资助评审指标等。2022年资助工作的变更内容在《指南》中以脚注形式做了标识。
2.符合申报要求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报尽报,按《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在所内受理截止日期前提交材料。
3.申请经费开支范围务须符合《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20]7号,附件2)中经费使用和管理要求。
4.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取消纸质申报材料(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除外)。
5.其他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请查阅《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答疑解惑”栏目。
6.博士后提交申请材料前,务须合作导师审核同意。
7.所属各部门务须于所内受理截止时间前审核本部门博士后基金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报送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涉及敏感信息。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教育处 于秀娟
联系电话:020-89023503
附件:
1.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
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showinfo.html?infoid=0eb24a69-c1fe-4bf3-9822-105d64f87dea
2.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20]7号)
http://www.scsio.cas.cn/org/glbm/rsjyc/bshgl/gzzd/202101/t20210114_5856500.html
人事教育处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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