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关于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评选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优秀学生评选暂行规定》,现开展2019-2020学年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评选过程要求严谨有序、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各类优秀学生候选人均应在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或测评方式产生。
二、评选条件
根据《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优秀学生评选暂行规定》的要求: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 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 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
1. 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本要求;
2. 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 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4. 从学生会、学生党团支部干部中评选产生。
(三)“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 从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 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3. 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好评。
(四)“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 在学期间至少获得一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 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
3.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 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者优先。
三、评选办法
(一)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应为2019-2020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此前已经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二)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
(三)优秀学生候选人产生方式为个人申请、班委会推荐、所在党团支部推荐、导师推荐、实验室推荐等。申请者需提交申请表(附件1)。
(四)“三好学生”的初选按年级进行,通过各年级民主评议、公开选举初评出“三好学生”候选人,选举要求本年级1/2以上(含)研究生参加,推荐名单按得票多少排序报送研究生部(不能有重票)。最终由评审小组终审出各类优秀学生。评优期间出国、出差、或不在研究所的学生,班级在评选时应以适当方式使这些学生能够参与评选工作。
(五)“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标兵”接受所在党团支部以及实验室的推荐(附件1)。
(六)本次优秀学生评审小组名单将于评审前公布,各年级“三好学生”推荐名额请看附件4。
(七)评审结果所内公示5天,对通过公示人选,研究生部将统一报送国科大备案、审批。
(八)优秀学生的评选结果将与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评审挂钩。
(九)正在参加2019-2020学年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校部各院系组织评优,不占用各本所名额。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
因疫情防控,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表。
1. 导师、党(团)支部及实验室推荐
本年度申报由学生本人填写《优秀学生评选申请表》并邮件发给导师,请导师从德、智、体全面审查后将拟推荐的学生的申请表经邮件发给研究生部,拟申请“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标兵”的同学,需同时填写党(团)支部、实验室推荐意见,拟申请“三好学生标兵”的学生,还需提交《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经推荐后发送研究生部邮箱:scsio-edu@scsio.ac.cn (研究生部不接收学生直接发送的、未经导师等推荐的申请表),邮件主题:2020年优秀学生评选-姓名-专业。
推荐截止日期为5月18日12:00。
2. 班委会推荐
将《优秀学生评选申请表》电子版申请表和优秀学生评选学生简况统计表(附件3)及证明材料(相应事迹材料及论文首页等有关材料)发给各班班长,发送主题为:2020年优秀学生评选-姓名-专业。
推荐截止日期:5月20日17:00.
3. 联系人:杨敏,联系电话:020-89449312
五、奖励办法
优秀学生获得者将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附件:
2. 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