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费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  【打印】 【关闭

 

 2023-2024学年已开启,为顺利完成本学年学费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交费标准及范围

1. 缴费标准:博士研究生10000//学年,硕士研究生8000//学年,按照科研博士计划录取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学费按同级的普通全日制博士一样缴纳;

2. 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

3. 在职定向学生根据签订的招生录取协议确定是否交费;

4. 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申请缓缴学费或贷款的学生,需在奖助系统按照要求提交缓缴或贷款信息。

 

二、学费缴费名单

1. 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模块下的“资助事务办理”,可申请学费缓交(4个月)或提交贷款回执信息,请于920前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填写完毕。正常缴费或不需缴费的学生无需操作;不需要纸质申请材料寄送国科大。

2. 研究生部将审核是否同意缓交。

 

三、交费方式

1. 国科大将于2023922日开始始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

2. 非批量扣款时段,学生可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在“校园支付”模块进行主动支付。

3. 申请缓缴和贷款的学生,可以不在备案银行卡中存有学费。申请缓缴学费的学生,待卡内金额充足或学业奖学金发放后应及时缴费。贷款学生如果银行卡被扣缴了学费,学校将在贷款到账确认后给予退款。

 

四、关于助学贷款有关事宜

1. 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920日前,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不需上交纸质材料。国科大学生处将通过奖助系统汇总信息,并进行信息审查、回执录入等工作。

2. 已办理其他银行(如地方省市的农村信用社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也需在系统中提交相关贷款信息。如有需要国科大学生处盖章的回执材料,请携带纸质材料到学生处办理(玉泉路校区:办公楼101;怀柔校区:东区礼堂二层210),或将材料的扫描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uca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