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南海海洋所职工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各工会小组: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丰富职工文体活动,经所工会、乒乓球协会研究,定于11月下旬举办南海海洋所职工乒乓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7年11月20—24日,每天下午16:00—19:00
二、比赛地点:南海海洋所乒乓球馆
三、参赛人员:本所在职职工(含项目聘用及劳务派遣人员)及研究生,且身体状况必须适合参加比赛。
四、竞赛项目
(一)团体赛(男单、女单、混双、男双、女双)
(二)个人赛(男单、女单,混双,男双,女双)
五、竞赛规则
1、比赛采用最新的《乒乓球比赛竞赛规则》,均采取3局2胜制,每局11分,分小组赛和淘汰赛两个阶段进行。
2、团体赛由各部门自行组队,运动员人数不够的部门可以组成联队(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团体比赛)。团体设领队兼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至少各2人。
3、团体赛每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0分(并判对方5:0胜);如出现积分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比较相互的胜负关系、净胜局数、净胜球数,决定排名;团体赛每个小组排名第一第二队伍进入淘汰赛竞争前四,小组排名第三第四队伍进入淘汰赛竞争前八;淘汰赛采用交叉赛制,直至决出冠、亚、季军、第四至第八名。
4、团体赛出场顺序:男单、女单,混双,男双,女双(每名运动员最多上场两次),小组赛必须打满5场。
5、个人赛每名运动员最多参加2项比赛。
六、比赛奖励
(一)团体赛奖励所有参赛团队(团队必须自始至终赛完各场比赛)。
(二)个人赛奖励视实际参赛人数情况而定。
七、其他事项
(一)裁判长:袁恒涌
裁判工作人员:林明森、孙雅勋、吴国和、向荣、李传荣
(二)比赛必须尊重裁判和对手,如比赛过程中有不尊重裁判或对手的行为,由当值主裁判给予相应沟通及相应裁决;判失1局或判该场比赛负,须由当值裁判报告裁判长并由裁判长做出裁决。
(三)团体比赛的各队,在每场比赛前填写出场顺序表并交于当值裁判,上交后不能更改。
(四)比赛时运动员迟到10分钟作弃权处理,对手获胜。
(五)比赛进行中,若参赛运动员出现受伤无法坚持比赛情况按该队员弃权处理,可经裁判长同意后由该团体符合条件的运动员代替继续进行比赛。
(六)赛后双方运动员及当值裁判需在比赛记录表上签名。
(七)各代表队服装及装备自备,工会提供比赛用水。
八、报名办法
在职职工及研究生可到各部门工会小组长处报名(学生在导师所在部门报名),请各部门工会小组于11月10日(星期五)前将参赛报名表报乒协负责人。联系人:林明森 89023116
九、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所工会、乒协协商。
南海海洋所工会、乒乓球协会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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