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用途)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所科技人员:
根据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的通知, 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用途)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范围分为四个专题:海洋生物、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海上风电、海洋公共服务(见附件1)。
二、申报单位条件、申报项目支持人条件及申报材料等均按《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用途)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海渔[2018]9号)中的有关要求和格式进行申报(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单位法人证书、主持人职称证书等;申报单位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其他附件,包括指南中提到的附件及申报书、可行性报告所列的附件。
2.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封面及内页的主管部门或项目组织单位填写“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3.项目预算、课题预算要经财务审核并盖财务章。
4.所有附件都要电子化;纸质版附件可以1份原件其余复印件。
5.申报材料双面打印,关键页(盖章页及签字页)可以单面,胶装、统一用硬纸做封面。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9份,用档案袋单独装好,把申请书的首页贴在档案袋封皮上。由科规处统一盖章。
6.同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以“中科院南海所-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并刻录光盘。
四、申报时间
1.有意申报者请填写申报汇总表,写清楚申报专题名称、专题方向、项目名称、负责人等信息,并于6月12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邮箱penghui@scsio.ac.cn。
2.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6月20日前报送科研与规划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慧
联系电话:020-84451341
电子邮箱:penghui@scsio.ac.cn
QQ群:690072136
附件:1. 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用途)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科研与规划处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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