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沙区博士后科研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科研经费资助、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博士后站(基地)及博士后科研人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通知链接:https://qiye.gzns.gov.cn/eisw/news/notice/details/279),现就我单位开展2021年南沙区博士后科研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科研经费资助、生活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穗南开管办〔2017〕1号)
2.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的通知(穗南开管办〔2020〕1号)
3.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博士后科研经费
1.完成开题考核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2.申请人在我单位南沙园区工作。
(二)博士后日常经费
1.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进站的博士后;
2.通过开题考核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3.申请人在我单位南沙园区工作。
(三)博士后生活补助
1.完成开题考核或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2.申请人在我单位南沙园区工作。
以上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至4。
三、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
(一)共性材料
《博士后科研人员资助申报审查审批表》(附件5)一式1份,须经合作导师、学科组长、所属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二)个性材料
按照附件2至4中相关项目中申请材料要求提交电子版本至renjiaochurc@scsio.ac.cn(邮件主题:2021年南沙区博士后资助+姓名)。人事教育处将统一上传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网上申报系统。
(三)申报材料提交及申报时间
所内提交所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17: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教育处 于秀娟
联系电话:020-89023503
联系人邮箱:renjiaochurc@scsio.ac.cn
附件: 1.《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
https://qiye.gzns.gov.cn/eisw/news/industry/details/52
人事教育处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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