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通知,现将我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2023年我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是3名博士和3名硕士。  

  二、申报范围  

  1. 本次申请限于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包含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  

  2. 直博生根据当年所选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硕博连读生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3. 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  

  6)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三、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五、材料提交和报送  

  请申请人于2023922日(周五)前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在“奖助系统”中的“国家奖学金”奖项中,通过系统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的填写。具体操作如下:  

  1.申请人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同时,在“培养指导”的成果部分录入在学期间的、除导师外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  

  2.申请人的导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3.申请人系统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word版),附证明材料(必须包含国科大优秀学生证书)(PDF),邮件发送至xwjiang@scsio.ac.cn,邮件命名为:国家奖学金-姓名。  

  六、请于2023922日(周五)前提交系统申请并发送电子材料。  

  七、奖学金评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蒋仙玮  李丹  

  联系电话 :020-8445566789023135  

    

                                                                                             研究生部